· 公务普通护照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
公务普通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
除特殊情况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必须持因公护照执行公务。因公临时出国人员须在回国后7天内,将因公护照交至国际处统一管理。
· 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简介
因公赴港澳通行证是内地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港澳”)人员出入境和在港澳逗留时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分为红皮和蓝皮两种。
1.红皮通行证为48页本,有效期5年,原则上签发给副省部级和副军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2.蓝皮通行证分为两种
(1)48页本有效期5年,签发给因公派往港澳常驻工作、就读、培训、合作研究、且停留时间在半年(含)以上的人员,以及办理半年期和一年期多次往返签注的人员。
(2)32页本有效期2年,签发给其他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