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外交机构对赴塞浦路斯旅游/度假、商务活动的申请人只签发180天内停留不超过90天的签证
(http://www.mfa.gov.cy/mfa/Embassies/Embassy_Beijingnsf/All/9ECE0930D7AF43064825811A00316F00?OpenDocument)
需要老师准备的材料:
1. 签证申请表原件,并签字(见附件)
2. 照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3*4厘米,直视前方,白底)
3. 身份证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4.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户口本所有信息)
5. 机票(需要明确标注出入境确切的日期,往返中国的机票)原件或者复印件
6. 酒店订单 原件或者复印件
7. 邀请函复印件 (每人1份;邀请函需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8. 责任担保函(见附件),邀请方填写,在塞当地进行公证。邀请方需将邀请函和责任担保函扫描版发送给使馆(邮件或传真)
9. 申请人本人银行帐户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对账单;
10. 英文在职证明(公司正式抬头纸并加盖公章)
11. 英文派遣函(见【外事系统】-【模板下载】,严格按说明认真自行填写,A4纸打印,二级党委书记签字后提交)
国际处准备材料:
1. 护照及所有页面复印件(如有旧护照也要提供,旧护照原件及所有信息复印件)
2. 批件原件复印件
3. 英文照会原件(如若组队出行,领队原件,其他人复印件1份)
4. 中方法人证书中英文版
附件:
塞浦路斯申请表
责任担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