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统一办理签证
日本大使馆不允许因私护照和因公护照同时存在日本有效签证,如要办理因公日本签证,请务必保证个人的日本签已过期。
所需签证材料需教师准备:
1. 一份在电脑上中文填写后打印出的签证申请表(签证申请表.pdf,下载后请用Adobe Reader打开并填写):持公务普通护照办理签证“护照种类”应选“普通”,不能选“其他”和“公务”;签发机关:外交部;在留资格认定证书编号,写无;所有年份需写4位数字;在日停留天数要和申报任务天数一致,尽量不要有空白项,最后中文手写签名,表格正反面打印
2. 一张4.5X3.5cm 6个月内白底彩照
3. 若邀请人为教授,需要三书一表:招聘理由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身元保证书、在职证明书、滞在予定表(滞在日程表);若邀请方为公司,所需材料:招聘理由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身元保证书、滞在予定表(滞在日程表)、法人登记藤本(绿色纸张的公司简介)或社团概要;其中:滞在予定表(滞在日程表)须有4列且4项内容不能有空项
4.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
备注:三书一表模板见附件
国际处提供:
1. 日本签证材料里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不需要名单表,两人及以上需要名单表 (中文填写)
(给外交部的材料单独放一起)
2. 照会(中文)原件(可修改系统自动生成的)
3. 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双跨需通知件原件及确认件原件)
4. 公务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