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首页
  • English
  • 部门概况
    历史沿革
    职责使命
    部门简介
    成员信息
    联系我们
  • 国际合作交流
    合作院校/机构
    海境外合作案例
    孔子学院
    • 孔院介绍
    • 孔院新闻
    • 孔院通知
    鼎新北科
    • 计划介绍
    • 成果展示
    来访接待
  • 港澳台事务
    机构合作院校
    联合科研
    赴境外交流
    来校学习
    短期交流
  • 因公出国(境)
    教师因公出国(境)
    • 办理流程
    • 出访手续
    • 归国手续
    学生因公出国(境)
    • 办理流程
    • 出访手续
    • 归国手续
    相关资讯
    • 外交部提醒
    • 使领馆资讯
    • 其他资讯
    常见问题
    • 校内审批
    • 护照签证
    • 费用相关
  • 学生国际交流
    海外交流
    • 项目介绍
    • 项目申请
    • 行前准备
    • 留学期间
    • 返校手续
    • 常见问题
      留学准备
      材料准备
      改派办理
      其他问题
    来校交流
    • 校际交换学习
    • 短期实习研修
    • 主题交流活动
    交流分享
    • 校际交换
    • 研修访学
    • 联合培养
    • 寒暑期实践
  • 外籍专家
    合作类型
    聘任程序
    • 管理规定
    • 聘请程序
    • 长期任教(≥90天)
    • 短期邀请(<90天)
    名誉学衔
    • 管理规定
    • 申请材料
    合作成果
    • 风采展示
    • 优秀案例
  • 国际会议
    申报程序
    • 管理规定
    • 用户手册
    • 会议申报
    • 签证办理
    • 会议总结
    会议动态
    • 会议海报
    • 会议新闻
  • 公共服务
    外事政策
    外事报销
    • 因公出国(境)
    • 外事顺访
    • 外专引智
    • 国际会议
    • 鼎新北科
    • 其他外事经费
    国际宣传材料
    常见问题
    常用链接
    相关下载
  • 部门概况
  • 国际合作交流
  • 港澳台事务
  • 因公出国(境)
  • 学生国际交流
  • 外籍专家
  • 国际会议
  • 公共服务
本站首页| English
首页> 因公出国(境)> 教师因公出国(境)> 归国手续

因公出国(境)

  • 教师因公出国(境)
    办理流程
    出访手续
    归国手续
  • 学生因公出国(境)
    办理流程
    出访手续
    归国手续
  • 相关资讯
    外交部提醒
    使领馆资讯
    其他资讯
  • 常见问题
    校内审批
    护照签证
    费用相关
因公出国(境)
  • 教师因公出国(境)
    办理流程
    出访手续
    归国手续
  • 学生因公出国(境)
    办理流程
    出访手续
    归国手续
  • 相关资讯
    外交部提醒
    使领馆资讯
    其他资讯
  • 常见问题
    校内审批
    护照签证
    费用相关
  • 归还护照

  • 总结回访

  • 报销须知


公务普通护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保管、层层负责的集中管理制度。因公出国人员须在其回国7天(并非7个工作日)内交回其所持护照,派出单位应确认出国人员是否回国,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保证因公护照只能用于出国执行公务目的。对逾期不交或拒不上交因公护照者,发照机关可暂停本人和所在单位新的出国任务申请,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宣布作废。

学校全体教师的公务普通护照(含过期)由国际处统一管理,出国人员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后,自行复印报销所需的护照信息页,在其回国7天(并非7个工作日)内将护照交回国际处103室(出国出境办公室),在下一次因公任务出访前,不得借出个人公务普通护照。

image.png

一、出访回国7天(而不是7个工作日)内,请将因公护照、回访记录表(纸质版)交至国际处103室(出国出境办公室),出访总结电子版请提交外事系统【总结】模块。

image.png

二、回访记录表请从二级单位领取,由二级党组织书记负责开展回国访谈。

三、出访总结内容及格式请按照要求书写(见下载中心)。


报销依据:校发〔2017〕88号 《北京科技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一、所需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北京市台办赴台任务批件》复印件;

2、护照(通行证)复印件(含护照首页、签证页及盖有出入境章页);

3、在网上填写报销单据并打印(财务信息服务平台—网上报销—国际差旅费,按照要求填写);

4、将符合规定的票据(机票、住宿、签证、注册费等)贴在贴报单上;

二、报销流程

将报销单据投递至办公楼 115室外事经费报销投递箱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报销前,请将因公护照(回国7天内)、回访记录表交至国际处103室(出国出境办公室),出访总结电子版请提交外事系统【总结】模块。

2、票据涉及的汇率换算请参照中国银行门户网站-外汇牌价上回国当日的现汇卖出价。

3、网上国际差旅费单据填写说明

(1)出访时间请以出入境中国海关盖章的时间为准;

(2)每天的住宿金额不能超过《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开支标准;

(3)伙食费和公杂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包干报销,包干标准按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包干天数按照北京市出国任务批件批准的天数执行。公杂费可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

友情链接:

  • 教育部 |
  • 外交部 |
  • 科技部外国专家服务司 |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 国家汉办 |
  • 北京市外办 |
  • 北京市台办 |
  • 国家留学基金委 |
  • 国家移民管理局

服务号

站点访问量:

版权所有: 北京科技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电话:010-62332469  |  传真:010-62327878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  邮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