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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公出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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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阅读量:

丹麦:不需要外交部统一办理,由教育部护签处直接送往使馆的国家

*自2019年11月1日起,所有材料均须彩印。

需要教师准备:

1. 签证表1份,在线填写并打印登录https://applyvisa.um.dk(同时在线缴纳签证费,彩色打印并提交纸质缴费单。最后手写签中文名)

2. 近3个月白底彩色照片2寸(3.5x4.5cm),2张

3. 机票订单,酒店订单 (英文、彩印一份,黑白复印件一份)

4. 邀请函(须彩色印件一份,邀请函须注明被邀请人姓名、访问目的、正式活动日期、访问国家、停留天数、日程,注明出访具体时间。如另附日程材料,日程也须注明具体时间,且须邀请人签字及加盖公章。邀请函还须注明停留目的、费用由谁承担。);如还出访其他申根国,也需要其他申根国邀请函彩印一份,要求同丹麦邀请函) 邀请函还须由邀请方用PDF格式直接发电子邮件到驻华使馆(邮箱bjsambvisa@um.dk);申请人在申请签证时需确认邀请方已发邮件 ;

5. 英文派遣函,中文在职证明(见【外事系统】-【模板下载】,严格按说明认真自行填写,A4纸打印,二级党委书记签字后提交)

6. 使馆通知后需提供机票原件及复印件,机票上的时间必须与申请的时间一致;

7. 以往申根签证页及出入境章彩印件(如有需提供)


需要国际处准备:

1.  护照原件及全本彩印件(纸张为A4,须与护照同大小的彩色影印件,含封面及所有页)

2.  保险(申根区域,如多人须提供彩色影印件)

3.  中英文照会(中文、英文)

4.  名单表

5.  照会

6.  批件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

●  请将修改好的电子版费用证明、中文在职证明、中文照会、英文照会发送至vip001@bnu.edu.cn

●  使馆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起,所有材料和护照页必须彩色打印,其中护照需整本彩印包括封皮及空白页;

●  申根国家表格36、37项需要填写,签名部分只签中文,除签名部分其他一律填写英文;

●  进入和离开申根国的日期根据机票信息填写,并且不可超出批件规定日期;

●  护照类型:选择other 然后备注: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

附件:ty8.ustb.edu.cn../../../../../docs/2020-05/ef0742fa71a84879bf5fda3dc08227ed.docx" rel="nofollow" style="font-size: 18.6667px; text-indent: 37.3333px; color: rgb(0, 112, 192);">丹麦名单表(示例).docx

友情链接:

  • 教育部 |
  • 外交部 |
  • 科技部外国专家服务司 |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 国家汉办 |
  • 北京市外办 |
  • 北京市台办 |
  • 国家留学基金委 |
  • 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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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