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文件精神及《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详情请访问: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2),结合留基委的派出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合作高校  |  
    留学身份  |  
    选派专业  |  
    身份名额 (人/年)  |  
   
 
    
    鲁汶大学 瑞典皇家工学院 亚琛工业大学  |  
    博士生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硕士研究生  |  
    冶金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3 4  |  
   
 
    
    伯明翰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生 联合培养硕士生 访问学者  |  
    热能工程 环境工程  |  
    3 2 1  |  
   
 
    
    东北大学 北海道大学  |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访问学者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3 3  |  
   
 
    
    新南威尔士大学  |  
    博士生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联合培养硕士生 博士后  |  
    矿业工程  |  
    1 2 1 1  |  
   
 
    
    多伦多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生 访问学者  |  
    冶金工程  |  
    3 1  |  
   
 
    
    剑桥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生 访问学者  |  
    科技考古  |  
    1 1  |  
   
 
    
    挪威科技大学 莱斯特大学 格罗宁根大学  |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访问学者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3 2  |  
   
 
    
    | 明斯特大学 |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访问学者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
  2 2  |  
   
 
   
 
 
  
注:红色字体为新增项目
 
    访问学者无需提前申请,但需提前联系国际处负责人
 
1、 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留学期限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2、 资助内容一般包含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3、 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10日。
 
二、 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执行单位和国际处审核,择优录取,上报留基委。
 
三、 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2022年2月21日前(第一批); 2022年7月20日前(第二批)  |  
   人员选拔  |  
   1. 2022年2月18日前登录【服务网(信息门户)】-【外事系统】-【学生交流项目】填写报名信息。(如第一次登录系统,需在个人中心完善信息); 2. 2月21日学院统一将推荐名单及学生申请材料递交至国际处。  |  
  
 
   
   2  |  
   2022年3月1-10日(第一批); 2022年9月1-10日(第二批)  |  
   人员申请  |  
   1.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经内部选拔推荐和公示的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候选人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  
  
 
   
   3  |  
   2022年3月20日前(第一批); 2022年9月20日前(第二批)  |  
   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  
   1.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线提交至留基委; 2.项目实施单位向留基委出具单位公函、推荐候选人名单等纸质材料。  |  
  
 
   
   4  |  
   2022年3月20日-4月(第一批); 2022年9月20日-10月(第二批)  |  
   留基委材料审核  |  
   留基委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5  |  
   2022年5月(第一批); 2022年10月(第二批)  |  
   录取  |  
   1.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2.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项目实施单位转发至被录取人员。  |  
  
 
   
   6  |  
   2022年6月起(第一批); 2022年11月起(第二批)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四、 申请材料
 
国内导师推荐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国外导师简历、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学习计划(外文)、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应于2022年3月10日前提交至国际处。
 
材料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4
 
五、 注意事项
 
 
 如申请时尚未满足外语条件,可由项目实施单位出具说明,先行申请,并于派出前补充提交外语合格证明,由留基委审核后派出。
  
 申请派出的研究生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必须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并提供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六、 咨询联系
 
国际处 张老师、唐老师 62333799
 
寒假期间可通过邮箱咨询: zhangtw@ustb.edu.cn/tanghui@ust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