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参加我校执行公务为目的,除公派留学项目、国际会议外,包括学生交流项目、科研项目合作、实习培训等赴海境外进行学习、交流的学生。
办理程序:
1、申请终止/延长/缩短交流期限前,已征得邀请方的同意。
2、下载填写《学生因公出国(境)学习/交流调整申请表》,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准备邀请方开具的延期/缩短同意书/通知书(此文件应是邀请方主管部门开具,如是邀请方个人所开具,需要补充提交项目主管部门的确认书或说明书)、个人申请理由(含延期/缩短留学期限的理由,延期的学习计划)
4、上述第2、3项的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到国际处117办公室。
5、本表1式3份,国际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院各一份。
附件: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学习/交流调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