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2019年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根据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相关项目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单位需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设计项目;
2、所申报项目应体现如何通过中外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特色;
3、所申报项目要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高精尖缺、培养模式创新;
4、工科、农科、医科类优先支持申报主体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111引智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基地的申报项目;理科及基础理论研究类重点支持前期成 果已发表在高学术影响力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的申报项目(本学科排名前3%);人文类重点支持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的高端智库人才培养项目。同时,优先支持针对国家教育体制改 革中紧缺、空白专业领域的硕士、博士和师资类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5、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6、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二、推荐项目数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对候选项目进行书面审查并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三、可申报的选派类别
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视情况选派少量访问学者、博士后。(具体资助期限请查阅《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80705/20180705151916_6846.pdf)
四、申报材料
1、《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298)(请认真阅读附件中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实施办法,撰写申请书应全面体现相关要求;提交时需在申请书末尾加写学院推荐意见并盖章)
2、正式公函(确定推荐申报的项目后由国际处负责办理)
3、项目管理办法(自写)
4、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所申报院校如为我校合作院校,可联系国际处协助提供合作协议)
5、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由申报项目的二级单位负责起草内容)
五、申报流程
1、自行与外方大学/机构取得联系并达成联合申报项目的意向
2、准备申报材料(如第四项)
3、9月26日上午11点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国际处117室
4、9月30日前审核推荐
5、10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项目进行评审
六、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298查阅详情
校内申报联系方式:国际处 梁志扬 62332541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