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选派计划
项目名称 | 合作高校 | 层次 | 类别 | 选派专业 | 选派名额 |
中欧新金属材料及钢铁冶金新技术卓越博士生培养项目 | 比利时鲁汶大学 瑞典皇家理工学院 | 博士生 | 联合培养 | 冶金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 6人/年 |
储能与环境功能材料创新及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 英国伯明翰大学 | 博士生 | 联合培养 | 热科学与能源动力工程 环境工程 | 8人/年 |
新型功能材料与器件创新及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 日本东北大学 日本北海道大学 | 博士生 访问学者 | 联合培养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博士8人/年 访问学者2人/年 |
二、申请类别及资助期限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已获我校录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生(含进入博士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定向、委培学生需取得原单位同意,报名时出具同意证明。可申请资助期限为6-24个月,资助额度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标准为准。
2. 访问学者:在职教师,可申请资助期限为3-12个月,资助额度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标准为准
三、申请程序
1.4月20日前自行联系取得外方院校的无条件免学费录取通知书/正式邀请函(请国内导师充分利用自身科研合作关系为学生争取邀请函)
2. 校内报名:4月1日前登录project.ustb.edu.cn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纸质报名表最晚于4月5日交至国际处117室
3. 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并公示
4.申请CSC资助:4月20日-2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网上填写、上传材料,并最晚于4月25日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处117室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资助
6. 办理离校手续,2019年12月31日前派出
四、说明
鼓励我校相关学术领域与相关国外合作院校已有共同研究课题基础的申请人申请,我校教师应与国外合作院校教师联合为学生制定培养计划。同时,鼓励我校教师以此项目为契机,加强国际学术合作与联系,寻求共同研究兴趣后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