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逐份单独用绿色封面装订成册(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并在右上角注明原件及复印件)。
2.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1)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留学生申请表(研究留学生)(固定格式)。要求:①第一页姓名处应分别用中文汉字和汉语拼音填写;②第一页6应予具体详细填写,第10项及第11项外语能力为申请时外语水平;③第12项请选择“博士课程”;④第13项赴日时间请选择“10月赴日”⑤原件、复印件第一页均须贴上相片(2寸同版免冠);⑥签字须手写(申请表第5页申请者署名部分请用汉字手写;申请者氏名部分请用汉语拼音手写)。
(2)专业分野及研究计划(固定格式)。要求须条理清晰详细可行;
(3)硕士阶段成绩单及英文或日文译本(注:原件及翻译件需加盖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公章(公章为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档案馆及院系教务部门均可));
(4)推荐信1-(固定格式)由硕士期间指导教师用英文或日文填写,无须密封;
(5)推荐信2-(固定格式)由供职单位领导填写,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院系或研究生院领导用英文或日文填写,无需密封;
注:上述两封推荐信格式一致。应届硕士无单位领导者,可由研究生院或院系领导填写;社会在职人员由硕士期间导师填写困难者,可由相关专业专家填写。
(6)健康诊断书(固定格式)须由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地区)或各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填写(其他地区),各项检查结果一般需一周时间,请务必要求医师认真填写;“国际旅行健康证明”无需提交;
(7)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英文或日文译本①复印件及翻译件均需加盖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公章(公章为所在单位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档案馆均可);②应届毕业生在申请项目时未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者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出具中外文预毕业证明(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并需在取得正式毕业证/学位证后及时补交;
(8)硕士论文摘要(英文或日文填写,以不超过2页A4纸为宜;未确定论文详细内容者,提交研究计划并需导师签字);
(9)个人简历(英文或日文填写,篇幅为A4纸一页,格式自由);
(10)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注:①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可提交,需附英文或日文译本,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②外语水平非该项目必须条件,未考取任何外语成绩者亦可申报该项目;
(11)作品照片或节目录音(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申请者须提交)。
※注 : 以上申请材料务必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申请日方接受院校时使用。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逐份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并在右上角注明原件及复印件),请勿使用订书器装订,使用小夹子夹好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