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评奖评优办法》(校发〔2018〕75号)的要求,结合今年实际情况,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个人荣誉称号种类和评审条件
(一)个人荣誉称号种类
名称 |
名额 |
奖励金额 |
范围 |
优秀三好学生 |
521 |
—— |
2016、2017、2018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
三好学生 |
1042 |
—— |
|
优秀学生干部 |
521 |
—— |
|
十佳班长 |
10 |
1000 |
|
优秀三好研究生 |
360 |
500 |
除委培、在职研究生外的二年级(含)以上的注册研究生 |
三好研究生 |
1080 |
500 |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360 |
500 |
|
87级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干部 |
20 |
5000 |
见评审条件 |
(二)评审条件
除满足学生评奖评优办法中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尊重师长,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在同学中具有表率和示范作用。
2.在理论学习、道德品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中至少一项成绩突出。
3.本科生申报优秀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须获得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需获得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4.研究生申报个人荣誉称号须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7〕60号)要求的学习年限内。硕博连读研究生自转为博士生的第一学年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且以硕士阶段导师为准;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在研究生入学后前两年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之后须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且学术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5.申报十佳班长应于2018-2019学年完整担任所在班级的班长,专业综合排名前50%,且已获评当年度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申报人须经所在班级民主评议且结果合格。详细评审条件及办法见附件6。
6.申报87级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干部应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和除委培、在职研究生外有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研究生,并于2018-2019学年担任学生干部,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学生工作成绩突出,为集体和学生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
7.申报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其所在宿舍至少是“合格宿舍”;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研究生须完成导师指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8.近期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评选。
二、集体荣誉称号种类和评审条件
(一)集体荣誉称号种类
名称 |
名额 |
奖励金额 |
|
本科生 |
87级校友基金最佳团队* |
10 |
10000 |
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团支部标兵 |
35 |
5000 |
|
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 |
70 |
2000 |
|
研究生 |
标兵集体 |
10 |
5000 |
优秀集体 |
25 |
2000 |
*87级校友基金最佳团队班级从候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中产生。
(二)评审条件
除满足学生评奖评优办法中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班级积极推进落实党团班协同工作机制,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体性基本要求,以党建带团建促班建,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党团班组织协同、机制协同、育人协同和实践协同,在工作创新方面有实际举措。
2.集体成员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在素质拓展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与道德素质培养、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体育锻炼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等)中至少一方面表现突出。
3.组织制度健全,学生干部以身作则,领导有力,积极开展各项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活动。本科生班级、团支部工作规范,每学期初有计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建立班团工作手册,要详细记录活动情况,如:时间、地点、人数、内容、效果等。团支部能够规范完成推优入党工作。
4.具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成员均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成员无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5.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本科生集体成员要求当年度无学业警示。
6.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本班内无宿舍受到全校通报批评,无不合格宿舍。申报班级必须有“文明宿舍”或“标兵宿舍”,且无“不合格宿舍”。
7.本科生集体评审范围为:在校2016、2017、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班级、团支部,并于2019年3月参与本科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申报报的班级、团支部(已申报班级汇总表见附件4)。
8.研究生集体评审范围为:2019年3月,经所在单位推荐,审核立项的研究生优秀集体建设项目,且集体负责人参加过“研究生骨干成长工作坊”培训。
9.候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班级须设计、制作班徽、班旗等班级标识。
四、评审程序和办法
(一)各单位依据评奖评优办法,由学生评比表彰工作小组负责开展本单位的学生评优表彰工作。各单位学生评优工作应与学风建设相结合,并通过答辩会、宣讲会、报告会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
(二)各单位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制定并公示本单位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类荣誉称号的具体分配名额和方案。在评审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科学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十佳班长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议和校级答辩,各学院根据所分配的名额组织民主评议、院级答辩并择优推荐。
(四)87级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五)87级校友基金最佳团队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从候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中产生,各单位根据所分配的名额组织答辩、评审,从本单位评定出的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标兵中择优推荐。
(六)研究生集体评审采取院校两级评审方式。申报集体根据研究生优秀集体建设项目评审标准(见附件5对照申报书计划,进行项目总结,向所在单位提交成果表(附件3-8)及支撑材料;各单位分成5个小组,各小组牵头单位组织评出本年度校级研究生优秀集体和标兵候选集体(分组情况、牵头单位和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小组牵头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七)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及提名奖的研究生同时授予“优秀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分配给各单位的“优秀三好研究生”名额,无需另行填写材料,但只颁发“优秀三好研究生”证书,不发放“优秀三好研究生”奖金。
(八)申请表、成绩单使用原件,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各单位要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规范、一致,并确保申请人符合各类荣誉称号的资格要求。各单位要对所公示信息内容和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严肃问责,取消当年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请各单位按照《学生评优工作报送材料明细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节点准时完成相关工作的评选、申报和推荐工作。逾期不报或不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手续残缺的,一律按自行放弃处理。
(十)学校学生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查阅相关信息、下载附件请按查阅学子在线官方网站或微信平台:http://student.ustb.edu.cn→通知公告。
联系人:刘 震、李勇威、魏紫彤
电 话:62332230
附件:1.2018-2019学年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2.2018-2019学年学生评优工作报送材料明细表
3.各类申请表、汇总表
4.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集体申报汇总表
5.研究生优秀集体建设项目评审标准
6.“十佳班长”评选实施办法(暂行)
7.本科生集体先进事迹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