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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毕业生凭调档函办理升学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0-06-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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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毕业生:

近期陆续有升学毕业生收到录取高校的调档函,需要迁转户档。按照《关于2020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夏季集中办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流程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办理范围

考取国内高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收到调档函的毕业生,已提交调档函的无需重复办理。

二、办理流程

1、毕业生按要求在调档函标注个人基本信息

按照学校档案馆要求,在调档函右上角空白处标注毕业专业、学号及本人手机号码;确认调档函包含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全称、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所在省、市、区县、街道及门牌号)、档案接收人的姓名(若无特定的接收人,填写接收档案的具体部门)、档案接收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或手机均可)等信息,缺失的由毕业生进行标注补充。

调档函电子版可使用图片或pdf编辑软件文字工具进行标记,纸质版请认真手写后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电子版,调档函上已有的无需重复标注。

2、毕业生变更就业信息网信息,提交调档函电子版

毕业生联系学院就业指导教师撤回之前在就业信息网办理的“户档暂缓学校”手续,选择“升学”去向重新填写深造单位名称、户档迁转信息等内容,并上传“调档函”电子版、“就业手续办理承诺书”,研究生毕业生还需上传空白“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保存后提交,提醒学院就业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后办理户档迁转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户档转寄信息转达给学校户口办、档案馆等部门进行户档迁转。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档案馆负责转寄(62332363),户口迁出由学校户口办负责(62332380)。涉及到户口迁出的,户口办委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毕业生在就业信息网填写的地址邮寄户档迁出材料。

办公电话:62332010  6233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