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工作,结合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工作方案。
本方案仅针对普通硕士推免生、直博生的复试工作,“校企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一、 组织管理
成立以主任、书记为组长的复试领导小组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复试的教职工,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1、 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跃
副组长: 张 甜 康 卓
成 员: 吴 渊 尚成嘉 王 辉 王 佳
职 责:统筹管理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复试工作,监督各复试、录取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
2、 复试小组
组 长: 张 跃
副组长: 张 甜 康 卓 吴 渊 尚成嘉 王 辉 王 佳
成 员: 林均品 王沿东 惠希东 冯 强 朱 洁 陈克新 王荣明
职 责:负责申请考生的材料审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通知、组织复试、复试成绩的统计、报送及拟录取等工作;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回复考生咨询、处理考生合理申诉等工作。
二、 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遴选、培训
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3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有直博生申请者的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成员中应有申请者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复试教师是从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副教授中按照德学兼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原则选拔,有亲属及其它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担任涉及专业的复试教师。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强调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规范,保证复试结果的客观公正。要求面试教师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在复试考核表上详细记录面试内容,并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做好申请材料审查和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工作小组成员严格按照资格审查要求,认真审查申请考生提交的各类证件及材料的电子材料,下载推免生申请表,做好登记工作并整理归档。
3.复试的监督工作
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如遇考生申诉、举报等问题,复试领导小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事实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 工作办法
1、复试资格
(1)符合《北京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5年研究生(含博士)工作通知》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招生项目选择“2025年推免生预报名”,按提示在系统中完成帐号注册、个人信息填报、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专业填报志愿,考生最多填报3个志愿;已通过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2025年推免生预报名活动的考生无须再次申请和填报,否则有可能对学生的预复试成绩产生不利影响。
(3)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将安排专人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4)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仅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5)审核通过,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将通过“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或短信方式通知复试。
2、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请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25年接收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
3、工作程序
普通推免流程:考生申请→资格审查确定预复试名单→预复试通知→考生接受预复试通知→按要求参加预复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复试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志愿→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择优发送正式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考生申请、复试通知、参加复试的相关通知见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此前预推免相关通知,未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完成申请的学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4、复试方式
复试考核方式为现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100分(合格6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合格60分)、外语水平测试50分(合格30分)。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直博生的复试还要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30分/总分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
6、普通计划录取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分批择优拟录取。
(1)参加推免预报名且预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则
以申请考生的复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各专业根据招生人数按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复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在考生同意的情况下,可调剂录取到相关专业,但须本人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修改报考专业,否则,不能录取。
复试结束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未参加我院推免生预报名、预面试的考生录取原则
如接收的推免生预面试合格考生未能完成拟招生计划,我院将择优向申请我院志愿但未参加我院推免生预报名、预面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另行组织复试。复试合格,各专业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7、体检
体检的具体安排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拟录取推免生应将将纸质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邮寄至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主楼260,邮编:100083,联系人:史老师,电话:010-62333046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统一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相关工作。
9、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被本科就读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
③硕士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直博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④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情况不符;
⑤体检不合格;
⑥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四、 咨询及举报电话
复试报名咨询:62333046 孙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62333046 史老师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