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能,是扩大党在高校青年知识分子中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推优”工作,推荐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团员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推优办法》)的要求,现将本次校级团学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统一安排如下。请各级团组织以此为指导开展推优工作。
一、工作对象
全体校级团学组织成员,其中校级团学组织包括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机关(学生)以及校级学生社团。
二、时间安排
校级团学组织推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5月22日至5月31日,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第二阶段:6月3日至6月6日,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审核推优名单;
第三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校团委审核并确定推优名单。
三、具体工作
(一)第一阶段:团支部推优
1.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要求:(1)团支书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办法》中的推优条件确定推优候选人;(2)各社团团支部确定推优大会时间,并提前3日报社团团工委批准。无特殊原因,团支部不得提前或推后召开推优大会;(3)推优大会须在社团团工委专人监督下,严格按照推优大会流程举行,并按《推优办法》中人数推选比例(校级团学组织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校级团学组织总人数的7%)选举产生推优对象;(4)社团督察人员须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候选人得票情况记录表》,签字确认后送交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
2.社团团支书和推优对象填写《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优表》),并送交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
要求:(1)《推优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团支部向社团团工委申领),参照《推优表(样表)》填写格式和推优表填写说明,由团支书和推优对象共同填写完成;(2)团支书本人的《推优表》由辅导员或所在团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团支部推优意见”;(3)《推优表》于5月31日17:30前送交至社团团工委。
(二)第二阶段: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审核
1.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对《推优表》进行审核。
要求: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要认真核对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时间、学习成绩等内容的填写,审核推优对象是否符合《推优办法》中的推优条件。
2.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填写《推优表》中“学院团委意见”,并上交推优汇总表。
要求:(1)对于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由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填写《推优表》中“学院团委意见”;(2)制作推优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为“社团团工委+推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3)于6月6日17:30前,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将推优汇总表打印版(加盖社团团工委公章)及电子版送交校团委组织部。各团支部的《推优入党候选人得票情况记录表》同时送交。
(三)第三阶段:校团委审核及公示
1.校团委审核,填写《推优表》中的“校团委意见”。
校团委将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名单反馈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对审核未通过的推优对象,须批注原因经由团工委将材料返还各团支部。
2.校团委确定推优名单,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处仅留存推优汇总表。
四、补充说明
1.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第二周,校团委将对各校级团学组织本次推优汇总情况统一组织公示,并将各校级团学组织合格《推优表》送达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交至学生党支部,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仅留存推优汇总表。
2.本次未能通过团工委、校级审核的推优对象,可视情况参加下次推优。
3.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自行组织团支书参加推优入党工作说明会,并指派专人协助团支书召开推优大会,督促推优大会按规定进行,监督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4.对于经校团委审核通过但填写有误、需要补充填写或修改的交还校团委复核。
5.通知及相关表格请登录校团委网站:http://www.5470.cn点击下载。
联 系 人:李凯、尹佳琦
联系地址: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233室)
联系电话:6233-3714
联系邮箱:ustbtwzzbzhtw@163.com
微信公众平台: @北科大团组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