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报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13-12-15
来源: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
自主选拔合格考生:
1、请务必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填写《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并及时传真回我办,以便与省招办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接收回执截止7月4日15:00,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2、入选学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须按省招办要求填报学校志愿,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自主认定专业须填报在前两个高考专业志愿中,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不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3、前两个高考专业志愿中的非自主招生认定专业在录取中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4、此回执务必认真填写,若有弄虚作假,取消其自主招生认定资格;此回执只允许传真一次。我办在收到传真后会及时在网上公布是否收到,请届时上网查看。我办传真电话:010-82371778;咨询电话:010-62332893;62325294;招生网站:zhaosheng.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